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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情况已全部反馈

来源:景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18 11:40:00 阅读量:399

2020年8月11日至8月17日,3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12个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十一届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已全部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规定进行了反馈。

县委巡察组分别在12个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反馈会议。会前,县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单独反馈了巡察意见。会上,县委巡察组组长反馈了巡察情况和意见建议。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陈艳春、分管被巡察单位的县级领导以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县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议。

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7月20日,县委组建三个巡察组对12个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了十一届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三个聚焦”,开展全面政治体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保障。8月3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逐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逐一进行点评,研究处置意见。

根据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1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用心用力,基层政治生态逐步向好。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组(党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落差,为民为企服务措施落实不精准,工作纪律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欠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时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落实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压实整改责任,以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效,体现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要聚焦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整改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与推动部门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起来,为建设经济强县、文化景州作出新的贡献。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一致表示,巡察反馈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面到位、客观中肯,将全盘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对照,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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