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景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2-15 09:50:00 阅读量:702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5月15日至5月25日对我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专项巡察。11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落实意见建议。县委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符合实际,提出的整改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县委诚恳接受,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反馈问题坚决彻底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后,我们连夜召开了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对贯彻落实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组长,政府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和有关县级干部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办,形成了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县级领导干部具体牵头负责,有关部门督办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整改措施。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两个月完成整改任务的要求,我们出台了《关于对中共衡水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景字[2018]30号),建立了整改任务台账,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细化为14项问题分解到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做到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五个明确”,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限期推进整改落实,做到问题解决不彻底的坚决不“收兵”,群众不满意的坚决不“销账”,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三是强化督导调度。领导小组坚持一事一研究、一周一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门督导小组,加强对有关乡镇和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县委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从严从实的工作态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一)贯彻脱贫攻坚责任情况
1.关于用习近平新时代扶贫工作思想武装头脑不够的问题。我们坚持把扶贫政策学习放在首位,利用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召开县委常委会等形式,先后4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市脱贫攻坚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特别是11月份,我们召开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精准扶贫脱贫培训会议,邀请省扶贫办副主任王留根,为县、乡、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系统讲解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等各方面的政策,增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政策熟悉程度和扶贫工作能力。近日,我们向县乡领导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发放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切实领会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提高扶贫本领。同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景字[2018]29号),明确把习近平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部署作为学习重点,创新学习形式、注重学习实效、优化学习机制,确保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效果。
2.关于县委、县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县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定期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始终把脱贫攻坚紧紧抓在手上,亲自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市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后,我们先后组织召开主体责任层面的脱贫攻坚“擂台赛”6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10次,政府常务会议8次,县长办公会议4次,领导小组全体会12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19次,扶贫督导检查4次。二是纳入重点工作。我们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2019年工作要点》中的重要内容,在2019年1月上旬召开的十一届五次全会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完善扶贫规划。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景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景字[2018]23号)、《景县提升产业扶贫质量水平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景扶贫脱贫[2018]97号)《景县加快推进产业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景扶贫脱贫[2018]62号)等文件,修订完善了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充实项目库,如特色种养项目、庭院经济、养殖托养等扶贫项目,并实行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的脱贫户后续帮扶政策。目前,正在谋划制定《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切实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3.关于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相关部门各自为战,没能够形成工作合力的问题。一是砸实责任。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景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职责,县乡村逐级签定了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形成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抓落实的脱贫攻坚工作格局。二是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教育、人社、住建、民政等部门没有会议纪要和文件的问题后,县委、县政府立即责成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部门进行了一次大排查,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民政局、住建局由于档案管理不规范,市委巡察组检查时未能及时提供,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提出了整改建议,现两个部门已组织专门人员对档案资料重新进行整理分类。人社、民政、住建、教育四个部门,分别结合实际出台了《2018年度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2018--2019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度》《景县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生资助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下一步,要求各职能部门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景县实际,及时出台和完善有关政策文件,并抓好落实。三是抓好光伏扶贫产业项目。在全县14个乡镇区建设了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9月份完成并网发电, 9-10月光伏收益已发至扶贫户账户。四是建立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县扶贫办正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立足景县实际,制定《扶贫工作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工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络,理顺有关工作流程,形成扶贫工作合力,解决各自为战的问题。同时,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把乡镇发展扶贫产业项目纳入2019年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激发乡镇发展扶贫产业项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关于贫困户、低保户、危改户仍存在个别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
对此问题,我县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分工,对三类人员识别档案进行梳理核对,认真进行一次“回头看”。根据县扶贫职能部门分工,结合各乡镇、高新区,由县扶贫办负责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整改,县民政局负责低保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整改,县住建局负责危改户的识别不精准整改,在全县范围对这三类人员识别档案逐村逐户进行梳理核对,按照行业识别标准重新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看是被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看档案中各类数字是否真实、是否和户情一致、看识别程序是否合规。通过对这三类人员进行重新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清退或标注,确保我县贫困户、低保户、危改户识别更加精准。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现识别不精准贫困户15户,暂未发现低保户和危改户识别不精准情况,已对15户识别不精准的贫困户按程序对其进行了标注,以后不再享受扶贫政策。二是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压实责任,由北留智镇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该镇组织包村干部、村干部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档案资料进一步进行了复核复查,严格按照识别标准,每季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动态调整,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制定了《北留智镇低保、五保精准核查专项整治工作整改方案》,采取层层落实,环环相扣的方法,压死责任,明确时限,对全镇167户低保户,128户特困人员,由所在村两委干部及镇包村干部严格按照准入条件逐户进行核查,由所属片片长对本片工作负总责,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抽查方式督导工作成效,对核查不到位、不准确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明确时限,限期整改。对自愿自费入住养老院的特困人员,镇、村两级必须征求本人及近亲属意见,并出具书面证明,无异议后方可入住。聘请专业第三方对全镇四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房屋进行鉴定,全镇共鉴定264户,根据专业第三方出具的鉴定报告,全镇14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已上报至县主管部门。三是为确保我县这三类人员识别更加精准,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县扶贫办出台了《景县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县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县住建局出台了《景县2018-2019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景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度》等。
关于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
针对此问题,我县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要求扶贫政策各相关落实部门,包括卫计局、住建局、教育局、人社局、扶贫办、民政局等部门,结合各乡镇、高新区,对各自负责的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看是否存在政策落实滞后、不到位和执行错误的问题。二是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格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加大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为确保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享受到各类扶贫政策,我县结合工作实际,为每户设计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政策落实明白卡》,将每户的基本情况、帮扶干部情况和应享受的各类扶贫政策情况逐一填明,及时上墙,既督促县直职能部门和帮扶干部及时帮助贫困家庭落实应享受的各类政策,做到应享尽享,又使贫困户对自己享受的各类政策一目了然,提高了贫困群众的政策知晓度和工作满意度。
针对有的扶贫项目未按计划落实。2015年度省下拨扶贫专项资金570万元,景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中表明,其中用于农业产业种植540.17万元,包括地膜西瓜5O亩、棉花3931亩、辣椒2468亩、优质小麦推广13887亩,共涉及54个村。但实际只完成8个村小麦种子3380亩,拨付资金20.96万元,剩余的其他项目资金只简单用于发放化肥、农药的问题。
我们认真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对涉及扶贫资金的产业项目,在前期立项时,把上级政策要求研究透,充分调研我县县情,充分征求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按规定程序认真做好项目前期立项工作,确保年度扶贫产业项目按年度计划内容精准落实到位。
3.关于扶贫项目较少,分红不合理,针对性差,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1)“2016年和2017年产业扶贫资金都用于入股津龙和东亿达两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贫困户自身发展扶贫产业没有出台具体的扶持和补助政策,没做到因人因户施策,不能激发贫困人群的内生动力,通过单一的措施达不到因人因户精准施策,稳定、持续脱贫的要求”的问题。通过参观学习其它市县经验做法,我县进行了全方位整改,多方面开辟贫困户的增收渠道。在实施入股分红项目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光伏项目、特色种养业项目、庭院经济项目、养殖托养项目、设施种养及林果业项目。出台了支持特色种养、设施种养及林果、庭院经济、旅游、电商、家庭手工业、科技扶贫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文件,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安排扶贫专岗、保洁员等一系列扶贫措施,实现了贫困户产业就业项目的多重覆盖。2018年景县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027万元,加上上级资金,产业项目总投入3209.84万元。另外,我们加大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充分调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通过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来实现脱贫致富。
(2)“2016、2017年度入股龙头企业贫困户脱贫550户,两年脱贫户数占全县入股贫因户数的27.6%,脱贫效果不显著”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①加大扶贫资金投入,2018年县级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7.84万元,比2017年增加1086.22万元,2019年县财政在2018年预算的基础上再增加10%,预计投入2230.62万元。②我县2018年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安排扶贫专岗,增加贫困户收入,使贫困户通过就业实现稳定脱贫。③建立防贫机制。为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低收入人口因病因学因残致贫,县里拿出240万元建立了防贫机制,出台了景县精准防贫实施方案,为确保脱贫效果提供保障。④制定脱贫滚动计划,2018年脱贫计划2200人,2019年脱贫计划3701人,2020年脱贫计划500人。2018年实际有2388人脱贫并通过了省级验收,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3)“2016年入股的贫困户当年分红400元,2017年分红1200元,2017年入股的贫困户当年分红500元。分红收入分配不合理,贫困户入股企业,按户入股,按户分红,入股贫困户中家庭人口多的6人,少的1人,造成人口多的家庭和人口少的家庭人均分红相差悬殊,家庭人口多的贫困户增收幅度有限”的问题。2016年,我县是按照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的通知》(冀扶办联〔2016〕6号)中“项目资金使用采取直接扶持到户的模式,资金补助标准,各县可根据当年减贫任务并结合贫困程度和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到户项目补助资金,到户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每户不高于1.2万元”的要求安排的入股分红项目,的确存在“人口多的家庭人均收益低,增收幅度有限”的问题。今年我们结合市扶贫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调整入股分红项目安排标准,对今后实施的入股分红项目按人均标准执行;同时加大对人口多的贫困家庭因户施策的帮扶力度,鼓励支持这部分家庭实施特色种养、庭院经济等项目,并积极为他们安排扶贫专岗、介绍就业,最大限度的提高这部分家庭的经济收入。
(4)“就业扶贫没有针对贫困人口的精准措施,只有针对所有就业人员的普遍培训。2015年至2017年三年共培训3197人,其中贫困劳动力仅25人,覆盖贫困人口严重不足,针对性差,扶贫效果不明显”的问题。目前,我县已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开发扶贫专岗,安置贫困人口就业。充分考虑贫困劳动力实际能力和生活状况,设立巡河、护林、护路、生态管护、环卫监督等就业扶贫专岗2000个,目前已安置贫困人口1976人,发放就业扶贫专岗岗位补贴329万元。二是建立扶贫车间,引导贫困人口就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印发《景县就业扶贫微工厂(车间)管理办法》,全力动员县域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对吸纳贫困劳动力企业进行政策补贴。目前全县已建立就业扶贫工厂(车间)32家,吸纳贫困劳动力76人。三是对重点困难对象,实行“一对一”就业帮扶。对贫困劳动力的就业状况进行了跟踪调查,安排县人社局76名职工对全县110名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进行“一对一”进村入户帮扶,详细填写就业状况跟踪卡,已实现就业90人。四是扩大培训规模,提升贫困人口就业技能。对全县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1697人,“一对一”培训36人,发放引导性培训补贴25万元,“一对一”培训补贴1.62万元。
4.产业扶贫项目缺乏连续性,推进速度慢。一是2015年财政扶持资金570万元投向养殖(猪、羊、鸡)、设施蔬菜、林果和优质棉花、辣椒、小麦推广。2016年和2017年财政扶持资金除少部分用于“雨露计划”外。其余资金2386.8万元全部用于入股龙头企业分红。二是2016年和2017年的产业项目都在上半年谋划,下半年实施,2018年度产业项目预计使用资金2451.6万元建设光伏扶贫项目,其中,省、县用于产业扶贫资金共计1677.01万元,存在774.59万元资金缺口。光伏扶贫项目现在还没有进入实施阶段。按照2016年、2017年度项目覆盖每年1000户左右的情况推算,目前建档立卡的贫困户4067户8331人,项目全覆盖需要四年以上,到2020年所有贫困户都获得扶贫产业项目覆盖困难较大。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把扶贫项目库建设做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了解贫困群众产业发展需求,逐户开展调查,充分征求意见,摸清贫困群众想通过种什么、养什么、发展什么产业来实现增收脱贫。在此基础上建立了2018年、2019年扶贫项目库,内容包括入股分红、光伏、特色种养业、庭院经济、养殖托养、设施种养及林果业等项目。目前2018年入库的项目都已经建设完成,贫困户都得到了收益,2019年继续加大上述项目的实施力度,保持项目连续性。二是2018年度产业光伏项目存在774.59万元资金缺口问题,已由县财政解决。目前,该项目于9月份全部建设完成,10月份全部并网发电。三是我县通过2018年实施的光伏扶贫项目和2015年、2016年实施的入股分红项目,已实现全县所有贫困家庭产业项目全覆盖。另外我县实施的养殖托养项目对全县贫困家庭又进行了全覆盖,进一步稳定贫困户脱贫渠道。
扶贫资金连年滞留,扶贫龙头企业未分红。
针对该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县扶贫办、财政局有关股室工作人员对“十二五”期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逐年度逐项目检查核对,看是否形成扶贫资金滞留,如有滞留情况说明原因。二是对于市反馈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2015年结转2014年底扶贫资金519.7万元,其中2013年资金139.7万元,2014年资金380万元。均在2015年支出。2015年3月省拨入扶贫专项资金570万元,县财政拨入县扶贫办360万元,年度完成项目支出337.03万元,结余232.97万元,用于2016年14个村种植、养殖等支出”的问题。针对此问题,我县采取以下四项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资金及时报帐。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扶贫资金及时报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景县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景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严把项目关,防止资金滞留。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避免出现项目建设工期的拖延。三是在扶贫项目规划中,选好选优扶持项目,减少因为变更项目而影响资金按时报账的情况发生。四是加强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资金报账等工作的调度,扶贫项目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报账一个,坚决防止因完工项目验收不及时、已验收项目报账不及时造成资金滞留现象的发生。
(2)“景县教育局2015年度学前发展专项资金412万元,年底结余387.74万元,2016年结余287.73万元,至2017年底结余212.83万元未支出”的问题。按照衡财教【2015】8号、衡财教【2015】48号和冀财教【2015】118号文件,2015年分三次下达景县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共412万元,其中,330万元(中央资金260万元,省级资70万元),用于广川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综合楼建设项目;82万元用于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2016年已列支。在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后,景县教育局立即督促项目学校和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该项目已竣工,正在对该项目附属工程进行审计决算,截至2018年12月底,该局支付工程款111.83万元,监理费用支出4.3万元,共计116.13万元,结余96.7万元,待决算完成后,为该项目进行设备采购。
(三)扶贫领域存在的违规违纪和作风问题
1、关于“景县扶贫办在王瞳乡野林庄村优质小麦推广项目中涉嫌扶贫项目支出弄虚作假”问题
经核查,王瞳镇野林庄村是“十二五”扶贫重点村,2015年7月7日景县扶贫办给王瞳镇野林庄村下达了1240亩的小麦种植项目通知单,项目补贴标准250元/亩,以实物形式进行补贴,补贴物是种植小麦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均可。县扶贫办于2015年12月29日对该村小麦项目进行了验收,该村实际完成工程量1240亩。该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购买种子,而是购买了等价值的肥料,但在报账的过程中,该村开具的是购买种子的发票。
整改情况:针对景县农业开发扶贫办公室对2015年野林庄实施的优质小麦推广项目验收及报账没有严格把关的问题,2018年12月15日经景县农业开发扶贫办公室班子会研究,对主管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崔吉星同志提出严厉批评,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做了自我检查。
2、县教育局扩大范围、违反程序,导致“三免一助”政策执行问题突出
经查,2016年秋季景县普通高中享受三免人数277人,经审核认定不符合三免政策学生25人,涉及扶贫资金共计118345元(2016年秋季至2018年秋季)。2017年秋季、2018年秋季高一年级的三免贫困生资助信息均按照规定经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和残联进行了审核确定,未发现在执行三免政策中扩大范围、违反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教育局党组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责令教育局党组写出深刻检查。二是教育局已将不符合三免政策学生所涉及的扶贫资金共118345元如数追回,上缴国库;并对三免工作中的申请审核环节加强管理,做到资料齐全、标准统一、手续完备、审核严格、档案完整。
3、违反规定,扶贫资金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
《河北省2015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编制指导意见》(冀扶〔2015〕6号)文件规定,非重点村的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产业扶贫项目,不得安排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连镇乡西王村用2014年度扶贫资金修村内砖路2650平米,资金5万元。2015年留智庙镇甘官屯村用2014年度扶贫资金硬化街道858平米,资金4.3万元。县扶贫项目小组对以上两个项目均进行了验收的问题
针对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责令县扶贫办对全县2015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逐项目进行核查,看是否存在资金使用不合理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全面整改。二是加大对县、乡、村扶贫干部项目资金使用方面的政策培训力度,使他们全面熟知扶贫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三是在扶贫产业项目谋划阶段,结合当地实际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科学谋划,确保规范使用。四是加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督导力度,对随意变更调整项目设计和没有按项目规划要求落实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4、省下拨扶贫资金有的简单发钱发物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县采取三项措施,予以整改落实。一是认真搞好产业扶贫工作。2018年我县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实施了入股分红项目、光伏项目、特色种养业项目、庭院经济项目、养殖托养项目、设施种养及林果业项目、旅游、电商、家庭手工业、科技扶贫等一系列项目,实现了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二是因户制宜,精准确定扶贫项目,积极开辟探索贫困户新的产业增收渠道。三是制定出台了《景县提升产业扶贫质量水平三年行动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扶贫产业发展规划,提高产业扶贫质量和效益。
5、工作不扎实,抓落实不够,扶贫部门不主动,被动应付,没有思路措施,有的乡镇扶贫工作应付检查、填表多,结合实际研究脱贫具体举措少问题。针对此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扶贫部门上下同心,凝心聚力,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出台相关制度,如县扶贫办出台了《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业务学习的制度》、《关于定期开展扶贫调研的制度》、《关于定期下乡督导的制度》、《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不作为的奖惩制度》等文件。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了《扶贫工作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重点在产业就业扶贫上下功夫,多出思路和措施,同时主动作为,抓好落实,努力实现贫困家庭稳定增收,稳定脱贫,切实提升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水平。
6、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帮扶责任人扶贫政策不熟悉,对贫困户了解不细,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有的没有帮扶记录本。北留智镇10户贫困户,帮扶责任单位景县交通局对10户贫困户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基本一样。为进一步提高帮扶责任人政策水平,改进工作作风,重点抓了以下几点:一是完善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把扶贫工作纳入大督查范围,加大督导督查力度,对在督导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参加“群众让你回去补课”集中学习教育。二是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将帮扶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和精神文明奖挂钩,以考核结果倒逼帮扶责任落实。三是全面进行“回头看”。2018年11月8日,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对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工作“回头看”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的通知》和《2018年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和巡察整改情况自查表》,明确要求各帮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围绕“帮扶责任人入户率和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进村入户开展调查,进一步加深双向感情沟通和联系,全面、细致的对帮扶工作进行“回头看”。四是强化培训。11月17日,县委组织部召开了由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一把手和主管副职参加的专门培训会议,对帮扶责任人的职责、当前的任务、工作方法进行详细讲解,制定了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看、查、改、帮、教、提、记、熟”等“八字工作法”,进一步增强帮扶责任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五是印制了4000本帮扶记录本,对于帮扶记录本丢失或者记录不完善的进行了统一更换。六是11月12日对交通局下达整改函,要求其立即做出整改。交通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认帐、深刻剖析和限期整改,涉及到的帮扶责任人做出深刻检查,并重新入户开展调查,针对致贫原因,逐户分析,因户制宜、因户而异,精准制定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
7、危房改造档案存在涂改数字、填写不规范、时间前后矛盾问题。一是组织专门力量,对85份危房改造档案资料进行重新比对审核,对存在的涂改、数字填写不规范、时间前后矛盾等问题进行了全部整改。同时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全县危房改造档案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责令相关乡镇进行整改。二是组织各乡镇聘请第三方房屋鉴定机构,对全县四类重点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进行了鉴定,共鉴定房屋4859户,对符合政策要求、鉴定为C、D级危房的124户列入2019年度危房改造计划。三是严格实行会审制,进一步强化对档案资料的审核。四是制定了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制度,在档案资料入档前实行严格的审查,认真审查危房改造户是否符合政策,审批程序是否合规等,确保档案资料真实。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我们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还需持续用力,扎实整改,巩固成果,确保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现新提升,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整改出现反复、问题出现反弹;对正在进行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整改,不达目的不罢休,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压紧压实扶贫工作责任,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坚决压紧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履职责任,包村单位包联责任,工作队帮扶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形成责任闭合链条,确保扶贫工作的各项举措落地落实,按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三)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长效机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找准问题病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措施,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精准扶贫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管长远、求长效,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总之,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县的巡察,既帮助我县把诊号脉,又开出了药方,使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的基础更加牢固。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动力,进一步强化措施、改进工作,努力开创脱贫攻坚工作的新局面,向市委、市委巡察组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2019年2月14日
分享到:
©中共衡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衡水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36317号-1